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,在法定期限内,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阻止注册。
申请主体:自己品牌权利被侵权受影响的公司、个体或自然人。
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,在法定期限内,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阻止注册。
申请主体:自己品牌权利被侵权受影响的公司、个体或自然人。
所需资料:
1、商标异议申请书;
2、商标代理委托书;
3、商标异议申请正文(要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);
4、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;
5、商标初步审定公告页。
时效: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截止前30日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
( 初审公告期三个月,其中正常流程耗时需11天)
裁决:商标局受理后,约十二个月下发裁定书。